养路费已经取消,2008年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出行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法规政策细则。
养路费的有关资料:
1、养路费,专指中国对在普通公路上驾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公路养路费是国家遵循“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业费。 其用途与“过路、过桥费”,高速路通行费相似;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