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去年4月,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行,对驾驶证的实习期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将实习期设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于是有人就问了:那增驾是不是就没有实习期了?
本次调整中,虽然有“增驾取消实习期”的规定,但取消的是:同类车型驾驶证的实习期。
什么是“同类车型”?
按照交通部的解释,驾驶证类型可分为两种:汽车类驾驶证、摩托车类驾驶证。
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轻型牵引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划分为汽车类驾驶证;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划分为摩托车类驾驶证。
而同类车型,指的是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在此基础上,取消增驾取得同类车型驾驶证实习期规定。
举个例子:
你原来有C1驾驶证,你申请增驾了B1驾驶证,由于C1和B1都属于汽车类驾驶证,所以没有实习期;
但如果你原来有C1驾驶证,你增驾的驾驶证是D(摩托车证),这时候就有实习期了。因为你C1和D是两种不同类的车型驾驶证,一个是汽车类,一个是摩托车类。
所以,增驾有没实习期,取决于你增驾的驾驶证类型。同类没有实习期,不同类有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