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出行部有关限定,4.2米蓝牌两轴轻型货车,总质量18吨以内可以上高速公路,但是这项限定的制定和执法主体为出行部门:
1、而对公安交警来说,4.2米蓝牌货车只需总质量超过驾驶证上限定的4495千克,就将被做为超载处理;
2、在城市道路和高速路上,“大吨小标”4.2米蓝牌货车随处可见。有司机称,现在总重量18吨以下能上高速公路,只需交警不查就相安无事,非常多司机同样是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超载运输;
3、限定今年1月1日起,包含ETC货车在内,全部货车驶入高速必须称重。通告第二条代表:“经称重检查为违法超限超载的,不允许驶入高速路。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选卸载场卸载超限超载货物,消除违法行为,并由属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和出行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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