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扣完12分后到记分周期可以满12分吗

行驶证扣完12分后到记分周期可以满12分吗

驾照被扣12分驾照扣留15天,7天内到车管所学习,考试合格后返还驾照,15天内不接受考试的,注销驾照。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将被扣留行驶证,并去车管所参加学习,并从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通过后发还行驶证:

1、汽车行驶人应该在十五日内到汽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汽车行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该在二十日内对其实行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除去,发还汽车行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一定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公告其汽车行驶证停止用;

2、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到了12分或累积记分到了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该在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实行道路行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行驶技能考试的,遵循本人汽车行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3、按照公安部下发的《汽车行驶证申领和用限定》第六十八条 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了12分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汽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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