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于有拼装行为、已达报废标准或三个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无论是上路行驶还是处于违法停放状态(即“僵尸车”),均按照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但所举报的“僵尸车”不属于“有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三个以上周期未检验”机动车的,仍按原规定奖励100元。
北京僵尸车的举报办法:
1、由城管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清拖处理;
2、如果在公共道路上遇到僵尸车,可以向交管部门进行反映,电话:122;
3、小区里的僵尸车:由街道和社区居民通过共商共治拿出解决办法,由城管配合辖区综治、公安、消防等进行处理。如果在小区里遇到僵尸车,可以向当地街道或地区办事处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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